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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广汇汽车、广汇能源11月1日均发布公告,于2022年10月31日接到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的通知,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228号),相关事项涉及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被立案。
公告称,经与控股股东核实,相关事项系2015年广汇集团重组原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过程中,与其原实际控制人陈铁铭之间发生的股权纠纷事宜。本次立案调查所涉事项系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前述历史期行为。
此外,三家上市公司均表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任何影响。
标签: 广汇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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