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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每月1400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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